英国beat365官方APP教学督导管理办法(试行)

作者:     发布时间:2022-12-01     点击数量:


为加强对学院教学活动的检查与指导,促进教学及相关工作质量的不断提高,助力学院升本工作,特制定本办法。

一、指导思想

按学院有关政策和管理办法,对学院内部的教学活动过程及教学管理工作进行检查、监督与评估。坚持督导结合,以督促导,以导为主的原则,形成院、系(中心)两级督导体系。总结成功的经验,分析教学活动中存在的问题,并提出指导性的意见,为学院提供改进教学、加强教学管理的依据,确保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。

二、组织形式

(一)学院教学督导的组织形式为院教学督导领导小组,院长任组长,分管教学的副院长为副组长,下设办公室,院教学督导室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,督导成员由院内副教授(或相当于副教授)以上职称教师、各系(中心)主任、聘请的校外人员兼任。

(二)系(中心)教学督导的组织形式为教学督导小组,在院教学督导室的指导下开展工作,负责本系(中心)的教学督导工作。督导组长由系(中心)主任担任,督导成员2-8名,由教学经验丰富的专业(课程)带头人、教研室主任、骨干教师等组成。

三、工作职责

(一)学院教学督导室

1.参与制订教学质量管理、教学常规管理方面的制度及有关文件;

2.组织对系(中心)教学及教学督导工作的检查、评估与指导;

3.进行教学督导队伍的建设,提高督导人员的素质;

4.及时发现教学工作中的问题,提出改正意见,对带有普遍性的重大问题书面报告院教学工作委员会;

5.召开督导工作例会,收集汇总听评课意见、建议,发布院《教学督导工作简报》;研究不同阶段的督导工作任务与要求,及时总结经验,改进并提高督导工作质量。

(二)系(中心)教学督导小组

1.系(中心)教学督导小组在本部门教学督导工作中处于主导地位,对本系(中心)教学运行秩序进行监督和检查,要有记录、有总结。

2.系(中心)教学督导小组负责本部门教学质量的监控与评价。在全面详细地了解本系(中心)的教学质量情况下,进行微观管理,规范执行学院的教学督导管理办法;

3.组织对本系教学工作进行检查、督促、指导、评议和调研,及时掌握教学一线动态。向院教学督导室客观地反映本系(中心)师生对教学工作和教学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,为学院改进教学工作提供依据;

4.召开系(中心)督导小组工作会议,研究不同阶段的督导工作任务与要求,及时总结经验,改进工作,提高督导工作质量;

5.完成学院及教学督导室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
四、督导员的职责与权利

(一)院督导员职责与权利

1.职责

1)在教学督导室领导下对学院各教学及教学管理部门、教学人员从事教学活动的情况进行监督、检查,提出评估与考核意见,并有针对性地开展指导活动;

2)受理教师、学生对教学及教学管理方面的意见、建议与申诉,并及时与有关方面沟通;

3)深入教学一线,认真细致填写听评课记录表,及时发现教学及教学管理中出现的倾向性问题,向主管部门汇报,并提出解决改进教学与管理的措施和建议;

4)抽查各系、中心教师结对帮扶实施效果,并提出改进建议;

5)参与对教师的绩效考核,为学院实施考核提供有关资料。

2.权利

1)有权要求教学各部门提供教学活动的信息、资料和文件;

2)有权随时听课,检查教师的课堂教学、实践教学及辅导等工作的情况;

3)有权参加各系(中心)有关教学、教学管理、教学研究工作的会议;

4)教学督导员在执行、履行其职责过程中,有权要求有关人员要积极配合;

5)院级督导员对各系(中心)督导员有检查指导的权利。

(二)系(中心)督导员职责与权利

1.职责

1)要深入课堂听课(每学期听评课节数由系、中心主任根据本部门需要规定),全面了解课堂教学情况,包括教学进度、备课、课堂讲授、布置和批改作业、考试试卷和成绩以及学生出勤等具体情况。

2)要深入实践教学的第一线,了解和掌握本系(中心)实践性教学环节的教学情况。对本系(中心)的实践性教学环节进行巡查,每周不少于一次。

3)对本部门教师结对帮扶实施情况提出意见与建议,协助主任进行帮扶结对动态管理。

4)不定期召开师生座谈会。了解教师的教学态度、教学方法、教学效果;了解学生学习态度、学习方法、学习风气及其它教学环节中存在的问题,提出改进教学的意见和措施,上报学院教学督导室。

2.权利

1)有权随时进入教室和实训室听课,查阅教师教案、调阅教材、学生学习笔记、考试试卷及其他教学资料档案;

2)有权建议系(中心)对责任心强、教学效果好的教师给予表扬,对责任心不强、敷衍塞责的教师进行批评,并要求限期改正;

3)有权参与本部门教师考评工作。

五、工作要求

(一)严肃工作纪律

坚持不打招呼“推门听课”,系(中心)主任、各督导员对督导室发布的听课预告信息要注意保密,对督导中发现的不良信息要及时反馈院教学督导室,由教学督导室向上反应或者反馈,未经允许不得随意转发,注意学校整体形象。

(二)进行常规教学检查

一是检查教学秩序和教学准备情况为主,二是抽查教学文件(着重抽查新入职现年以内教师),由教学督导室布置,各系(中心)具体组织实施,有关材料及时报送教学督导室。

(三)保持保量完成工作任务

1.院级督导员

1)每学期听评课不少于20节(不含行政职务应听评节数及担任各类教学竞赛评委听评节数),特别是对新任教师或者新开课程,对学生反映教学效果存在一定问题的教师,对申报与教学有关的各种奖项的教师的教学情况,应重点予以关注(具体安排请参考督导室发布的听评课预告信息)。听课前,应了解课程教学进度、教案(讲稿)、课件等;听课中对照教案等教学资料进行评价,认真填写听课记录表;听课后与被听课老师进行交流,好的方面要予以肯定、表扬,不足之处要进行诚恳批评,并提出改进建议,以促进教师教学水平的提高。同时,要与班级学生信息员工作结合起来,通过学生信息员,了解学生学习状态和学生对教学、人才培养与教学管理工作的意见、建议,了解教学设计及教学目标的达成度,并及时记录、反馈。

2)按照院教学督导室要求提交本人月度督导情况报告,系、中心主任同时提交本部门二级督导组汇总情况、教师结对帮扶情况报告。

2.系(中心)督导员

协助系(中心)主任做好督导工作,结合本人工作情况,鼓励多听评课(听评课工作任务由各系、中心主任根据本部门具体情况规定)途径收集了解教学与人才培养信息,掌握相关动态,加强信息反馈。督教、督学、督管相结合,一旦发现学生在课堂学习过程中有消极现象,需向本部门主管学生工作的助理、学生所在班班导师反映相关情况。

(三)建立学生信息员队伍

学生是学校教学过程的实际参与者,他们有权对教师的教学工作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。通过建立学生教学信息员队伍(管理办法另行发布),便于学院教学督导室和各系(中心)直接了解学生对教学和教学管理的意见,加强学生和教师、教学管理人员之间的联系和交流。

六、教学督导员管理

1.院级教学督导员由院教学督导室聘任,并报请分管领导同意;各系(中心)二级督导员由系务委员会根据本部门学生数、任课教师数及承担教学及人才培养任务等情况聘任,所聘人员的个人情况应报学校教学督导室办公室备案。院级督导员聘期1年,根据督导工作完成情况实行动态管理。

2.选聘的督导员应责任心强,遵守工作纪律,教学经验丰富,教学水平高,观察和分析问题能力强;一般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者高级技师以上职业资格(特殊情况可适当放宽条件),要注意聘任一些行业企业的经营管理专家与技术能手担任督导员。同时要充实中青年教学督导员,根据我校实际情况,中青年教师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0%。督导员应身体健康,胜任督导工作,年龄符合人事室规定。

3.对出现听评课记录、月度督导报告、月度结对帮扶报告等有敷衍随意、教师或班级信息填写错误、数据统计错误、前后文表述矛盾、记录表填写不全、字迹难以辨认、写无关痛痒的“伪评语”、做“老好人”(如打人情分、评分集中度高等)、复制抄袭评语等各种不良现象的,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、扣罚督导课酬金、直至取消督导员资格等处理,并向人事室、院分管领导书面报告,记入其年度考核材料中。

七、其他

(一)在教学督导中发现的教风、学风、教学管理等方面的问题,各系(中心)主任为第一责任人,负主要责任;

(二)对检查中发现的教学违规问题,按《英国beat365官方APP教学事故处理办法》执行;

(三)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;

(四)本办法由教学督导室负责解释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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