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系、中心:
为保证学校良好的教学秩序,严肃教学纪律,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上课的老师必须提前10分钟到达上课地点,做好一切上课的准备,严禁在课内时间做教学准备工作,不准提前下课和拖课。
二、在课内上课时间,任课老师严禁做与教学无关的事,严禁随意离开教学岗位。
三、无特殊情况不允许随便调、停课。
四、任课教师要对学生的课堂纪律提出明确的要求,学生上课如有迟到、早退或旷课等现象都必须认真做好记录。
教务处
2024年4月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