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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我校学生退学退费有关问题的通知

作者:英国beat365官方APP     发布时间:2022-08-01     点击数量:

为了加强我校的收费管理,规范学生退学退费行为,明确政策界限,维护学校和学生的合法权益,保障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和学生的学习生活,促进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。根据江苏省教育厅、物价局、财政厅《江苏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》(苏教财【2006105号  苏价费【2006319号  苏财综【200657)有关规定,现就学生退学退费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高等学校要严格按国家审批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执行,加强收费管理,规范收费行为,坚决制止乱收费,维护学校和学生的合法权益。

二、高等学校的学生注册缴费后,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,其缴纳的相关费用,按以下原则退还:

()学费

学费应当按照学年收取,不得跨学年预收实行“老生老办法,新生新办法”

实行学年制的学校,学生缴纳学费入读后,因各种原因退学,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,按月计算清退剩余的学费。计算学费时间时,每学年按10.5个月计算。退学时间以学生正式提交书面申请日期计算,当月15日以前(15)退学的,退还当月半个月的学费超过15日的,当月费用不子退还。

学生因病等原因休学或参军的,可以比照退学规定退还有关费用。休学期间不交纳学费、住宿费等。休学期满复学后,按照随读年级相关专业的收费标准收取有关费用。

()住宿费

学校为在校学生提供住宿的,向学生收取住宿费。住宿费按学期收取,不得跨学年预收。学生入住后,因各种原因退学,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住宿时间,按月计算清退剩余的住宿费。计算住宿费时间时,每学期按5个月计算。

学生因外出实习不住校的,学校不得收取住宿费。

()代办
  学生入学领取教材后,因各种原因退学,学校应及时为学生结算已领取教材的费用,并按多退少补的原则将代办费予以结清。


咨询电话:0517-89960098


     财务处    

20220801日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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